违规生产染发膏、化妆品添加违禁原料广州2家公司被通报


时间: 2024-02-24 18:45:28 |   作者: 产品中心

  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这类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行为。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通报7起化妆品违法案件信息。其中,广州有两家企业位列其中。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指导各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各地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并依法处罚到人,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其中——

  2023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发现的线索,对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且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否认生产过上述产品,故意逃避调查,隐瞒其生产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从重从严行政处罚。

  2023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抽检发现的线索,对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化妆品“世纪之谜养肤调理霜”。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等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该企业已于2023年11月14日注销。具体解释为“企业已已发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公开信息显示,该企业共有5条历史行政处罚,其中包括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案、违反广告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因多项违法行为已被处罚近十万元。目前,在电商各大平台搜索“天科染发膏”,均已没有相关产品的信息。

  另一家企业“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其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其控股股东为广州善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据过往处罚信息看,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四万元;此外,该公司还曾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广州荣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使用的违禁原料——,是一种糖皮质激素成分。国家药监局早期曾公开化妆品糖皮质激素禁用清单,其中就有。公开信息显示,使用糖皮质激素的药物或者化妆品,会对皮肤组织造成明显影响,可能会出现激素脸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耐受性降低或者敏感度增高。

  2022年9月,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金山区祝绍侠化妆品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两款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且该店于当年6月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店和主要负责人从重从严行政处罚。

  2023年3月,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对青海舒洁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行生产灌装“洗发露”“沐浴露”“护发素”等化妆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2023年4月,天津市药监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隆泰银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了“隆泰生净颜紧致冰膜面膜套装”等化妆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2022年5月,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对成都卓蓝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委托生产并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卓蓝雅防脱育发洗发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等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五、哈尔滨艾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马河分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2022年10月,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抽检发现的线索,对哈尔滨艾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乌马河分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制作的“芊草主义头皮养护发膜”等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等规定,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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